2017-6-5 11:39| 发布者: qiuhongping| 查看: 1037| 评论: 0
2017年6月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继续维持为33%。截至目前,我国对欧出口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已被征收长达27年的反倾销税,是欧盟对华反倾销措施中征税时间最长的产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499030、ex38243000。
本案的原审情况如下:1988年1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0年9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念雪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