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彩涂板保障措施案终裁公告,裁定自2017年6月15日起,3年内对进口的彩涂板产品采取数量限制方式的保障措施。第一年(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无需征税的彩涂板配额为38万吨,第二年为42万吨,第三年为46万吨,配额以外进口的彩涂板税率为19%。第四年以后(若不延长保护期)配额以外进口彩涂板税率归零。越南对进口彩涂板配额分配为:中国大陆32.3万吨至39万吨,韩国3.45万吨至4.17万吨,台湾地区1.44万吨至1.75万吨。2016年越南进口彩涂板约185万吨,其中60%来自中国大陆。 具体来看,中国大陆配额数量分别为323120吨、355432吨和390976吨,超过配额部分保障措施税率为19%。保障措施数量限制内的中国出口企业对越出口需出具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颁发的关税配额证明书,上述关税配额证明书模版将在越南工贸部和竞争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对部分用于特定目的的高质量彩涂板产品给予排除。 涉案产品的越南海关编码为7210.7010、7210.7090、7212.4010、7212.4020、7212.4090、7225.9990、7226.9919和7226.9999。
(来源:商务部驻外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