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Jiangsu Shagang Group Co., Ltd.)和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Xiangtan Iron & Steel Co., Ltd.)的申请,决定对上述2家中国企业分别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3.10.00、7214.20.00、7227.90.10、7227.90.90、7228.30.10、7228.30.90、7228.60.10。 此次复审的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将对上述2家中国企业分别审查采取反倾销措施所依据的可变因素是否发生变化。 本案的原审情况:2015年7月1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4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念雪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