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糠醇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涉案产品的倾销以50.4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2017年1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糠醇进行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2.13.00。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1994年6月8日,应美国QO CHEMICALS INC. (W.
LAFAYETTE, IN)公司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糠醇启动反倾销调查。1995年5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5.27%的反倾销税。
(王珊珊/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