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糖胶(甘氨酸)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初裁。此次行政复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16年5月2日启动,调查期为2015年3月1日~2016年2月29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2.49.4020。 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认定:保定满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Baoding Mantong Fine Chemist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71.83%;冀州市华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Jizhou City Huayang Chemical Co., Ltd.)未获得单独税率,获得155.89%的普遍税率。此外,取消对Kumar Industries和Rudraa International的此次行政复审调查。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1994年7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糖胶(甘氨酸)进行反倾销调查;1995年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55.89%的反倾销税。 (王珊珊/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