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在哥斯达黎加对碾碎大米的保障措施终裁中,进口涉案产品在原35%的关税基础上被加征24.88%保障措施税,合计进口碾碎大米被征收59.88%的关税。为便于国内产业调整,哥斯达黎加调查机关决定每年下调6.22%的税率,即自2016年2月19日起征收53.66%的关税,自2017年2月19日起征收47.44%的关税,2018年2月19日起征收41.22%的关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1006.30.90.91、1006.30.90.99。
案件回顾:2014年2月,哥斯达黎加对进口碾碎大米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5年1月,哥斯达黎加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念雪翻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