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光学增白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终裁,此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17年4月3日启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2042080.00、29336960.50、29215940.00、29215980.90。
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若取消对华光学增白剂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涉案产品的倾销以106.17%的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2011年4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光学增白剂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年3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63.98%~109.95%。
(机工智库研究员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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