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高压钢瓶进行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将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会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7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联合立案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高压钢瓶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110000.30、73110000.60、73110000.90。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2011年5月3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Norris Cylinder Company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高压钢瓶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2年5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6.62%~31.21%的反倾销税、15.81%的反补贴税。
(机工智库研究员 王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