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高压钢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10000.30、73110000.60、73110000.90。其中,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的调查期为2016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反补贴行政复审调查的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美国商务部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上述案件作出终裁。此次调查涉及1家强制应诉企业,即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Beijing
Tianhai Industry Co. Ltd.)。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2011年5月3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Norris Cylinder Company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高压钢瓶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2年5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6.62%~31.21%的反倾销税、15.81%的反补贴税。
(机工智库研究员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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