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7年5月12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季戊四醇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在官方公告上正式发布之日起继续对华季戊四醇征收5年反倾销税,税率为185.15美元/公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054210。 案件回顾:2005年2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季戊四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2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6年6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季戊四醇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7年5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念雪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