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申请方——Pacific
Accelerator Limited的撤回申请,美国商务部决定取消对该企业出口的高锰酸钾的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由于此前的4月27日,应重庆昌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Chongqing Changyuan
Group Limited)的撤销申请,美国商务部已取消对该企业的此次调查。因此,此次行政复审调查的2家企业均已被取消调查。此次行政复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17年3月15日启动,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416100。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1983年3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高锰酸钾启动反倾销调查。1983年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9.63%的反倾销税。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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